山东诸城石桥子镇:送《民法典》进社区“典”亮百姓生活
发布时间:2020-12-03 20:08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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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的各位,不少人会遇到家里小孩沉迷玩手机,打游戏、看直播,小手一点就花去不少钱,也不知道怎么办。今天,我们学习的《民法典》就会给我们指点明津、解疑释惑。”

“首先未成年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取决于年龄段。如果未成年人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网络打赏、购物、充值行为是无效的,监护人可以要求返还。《民法典》第19条有明确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台上讲的头头是道,台下听的津津有味。这是诸城市石桥子镇新时代文明实践送《民法典》进石桥子社区的活动现场。

为普及民法知识,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12月3日下午,诸城市石桥子镇党委组织镇团委、妇联、工会、司法所、市场监管所、社区学院的志愿服务人员联合举办“送民法典进社区,促社区和谐治理”活动,吸引了很多群众参加。活动现场,镇司法所长董大伟结合一个人一生中会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围绕买卖租赁房屋纠纷、婚后债务、高空抛物等百姓生活常见、与群众生活直接关切问题,以小见大、生动有趣的解析《民法典》部分内容。讲解结束后,又观看了《民法典》专题宣传片,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听宣讲观看视频,加深了对《民法典》的理解,认识到《民法典》涵盖面之广,大到买卖房屋、婚姻财产,小到家庭矛盾、邻里纷争,既是全社会都必须遵循的法则,也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武器。

“送《民法典》进社区的同时,我们还将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送《民法典》《宪法》到学校、到企业、进门店活动,教育引导群众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促进社区现代化和谐治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石桥子镇分管社区管理工作的党政办副主任宋恺说。

所有参加活动的志愿服务人员又冒着严寒走上街头和超市门店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

“通过这次宪法进社区、入超市活动,我会从现在开始去遵守宪法,宣传宪法,做一名宪法的弘扬者和宣传者”石桥子镇团委书记惠娜说。

“希望各位,进一步学习掌握宪法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社会生产经营和家庭生活中,积极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做一个宪法法律的传播者。”石桥子镇司法所所长董大伟在活动现场对群众说。

活动中,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1人次,进一步引导居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了居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据了解,通过开展国家宪法日和《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文化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治观念,增强了居民对民法典的理解。(本网记者 赵洪志 通讯员 张吉生 张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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