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切实维护“民权保护之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20-06-23 21:39 文章来源:一线聚焦 作者: 杨晓
当前位置: 主页 > 社会 >
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文章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人民日报,6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
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中国法治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必将以法典的体系化效应对整个法治建设的各个领域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民法典反映了依法治国的成果,为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提供了保障。

民法典被誉为“民权保护之母”,每一位党员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文/杨晓)

责任编辑:13758999201 点击数:

关于我们| 广告报价| 本站动态|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信息举报|

有害短信息举报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 阳光· 绿色网络工程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北京通信局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邮箱:2838403369@qq.com 电话:010-69960698 手机号:18610493210

中央新影老故事频道《记录》栏目组,《草根也要当明星》栏目组”红色之旅”和”美丽乡村”节目联合设立的综合性互联网资讯平台

备案号:京ICP备20000290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08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247号

Copyright© 2020 www.fzjdv.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