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纠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发布时间:2020-05-24 19:17
文章来源:一线聚焦
作者: 左单单
近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一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列,如“江西省德兴市龙头山乡东坞村落实产业扶贫弄虚作假问题、玉山县临湖镇院边村原村委会主任郑诗庆在易地搬迁安置房项目中履职不力、监管失责问题”“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兰宏等人在部署、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作风漂浮、脱离实际问题”“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政府党组成员、原副县长、生态移民局局长陈跃履职不力、弄虚作假问题”等。
以上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依然存在工作脱离实际、搞变通、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这不仅影响了干群关系,损害了党的形象,也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的成效。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出部署,并明确要求,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前段时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也专门印发了通知,加强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等七省区纪委监委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指出要把纠正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把脱贫的工作重心落在“户”上。这些都表明了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鲜明态度,同时也为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要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笔者认为:一是必须以上率下,进一步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纠正阵仗声势大、层层听汇报、多层次多部门索要资料等做法,不搞“痕迹管理”,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为一线干部腾出更多精力,心无旁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二是“容错纠错”护航“脱贫攻坚”。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脱贫攻坚作为当前压倒性政治任务,更是一项不可复制的错综复杂的工作,需要一批敢为人先、高效务实的“突击队”和“爆破手”拓疆破土,为此必须为脱贫攻坚的新担当新作为留下容错纠错的空间,激励干事创业的激情;三是加大监督查处力度,让搞形式主义的人付出沉重的代价。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实际,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监督再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做蠢事者”受到严惩,为打赢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左单单)
责任编辑: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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