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骞腾客运公司相同违规行为下的差异化处罚引争议
发布时间:2025-06-26 11:37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 刘炳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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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2021 - 2025 年的四年间,陕西骞腾客运公司与靖边县交通运输局陷入了持续的法律纠纷之中。靖边县交通运输局在这期间对上述客运公司执法查处达 50 余次,累计处罚金额高达 300 余万元,因处罚差异问题,当事人陕西骞腾(以下简称当事人)不断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诉讼纷争持续未休。

       从公开的处罚信息来看,执法部门对公司的违规运营行为处罚标准存在显著差异。陕西骞腾公司在面对同样的违规运营情况时,或处以 1000 元至 3000 元不等的罚款;或单次罚款金额高达 4 万至 10 万元。这种从低到高达 10 万元处罚的巨大落差,使得当事人质疑处罚并非严格依据法律条款执行,而是存在执法人员主观裁量权过大的问题。

       据当事人透露,不同执法人员组合在处罚标准上也呈现出明显的不一致性。例如,执法人员(雪雨)等二人的处罚金额跨度从 1500 元到 8 万元不等;(李江)等二人的处罚标准涵盖零元警告至 8 万元罚款;(贾飞跃)等二人的处罚金额则在 1000 元到 10 万元之间波动 。这种 “同案不同罚” 的现象,被当事人认为是执法部门 “看人下菜”,存在人情执法、违法执法的嫌疑。

 

       面对这样的处罚结果,陕西骞腾公司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截至 2025 年 3 月底,已累计向靖边县法院提起 39 起诉讼案件。在这些案件中,部分案件经历了复杂的审理过程,有的一审败诉后二审胜诉,有的案件则在二审维持原判,还有部分案件被上诉至陕西省高院,出现发回重审或执法部门撤诉的情况。

       目前,这些客运公司仍在等待部分案件的最终裁定结果,这场围绕执法处罚公平性、司法裁判公正性的争议仍在持续。对于涉事客运公司而言,他们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公平的裁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对于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如何回应这些质疑,确保执法、司法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供稿:陕西骞腾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链接来源:普法新报】

 

责任编辑:刘炳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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