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焚烧垃圾 城管依法处罚
发布时间:2020-11-13 05:52 文章来源:一线聚焦 作者: 冯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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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聚焦新疆讯(通讯员 冯海兵)11月8日,城管支队红山中队执法人员在东一路37小区巡查时发现,韵达食品公司南侧院子内有烟雾曼延,立即入内检查,发现是有人焚烧垃圾,产生大量烟尘。
 
通过现场调查取证,是居民王某在清理垃圾过程中,贪图便利,没有将垃圾与落叶袋装投入垃圾箱,而是随意点了把火,准备焚烧后再清理。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王某因擅自露天焚烧垃圾,产生有害烟尘,执法人员已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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