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检查施工工地 确保围挡宣传规范
发布时间:2020-09-02 17:12 文章来源:一线聚焦 作者: 贺龙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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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聚焦新疆讯(通讯员   贺龙东)为切实做好全市施工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宣传和工地现场文明施工,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8月27日,石河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采取下发整改与巡查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组成检查组对全市施工工地的围挡宣传内容进行规范,对公益性广告的宣传提出要求。
 


 

检查组要求,全市范围内所有正在施工的建筑及市政工地、临时停工的工地以及拆迁后未进行施工的工地,包括房屋建设、地下管线建设、道路施工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公园广场改造工地、各类门面房装修及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均要设置围挡,围挡必须为硬质围挡,且围挡高度不小于2.5米。
检查组强调,所有施工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施工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文字类公益广告留白处算入公益广告展示面积。制作和悬挂的公益广告和标语要做到位置显著,主题突出,画面鲜亮,平整无痕,规整美观,与围挡墙体相结合,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公益广告选用材质应坚固耐用,并加以边框修饰,必须保留到12月底。对已设置公益广告的建筑工地,如有破损、褪色等有碍观瞻或设置比例不符合要求的,要按照要求更换或补充相应的公益广告。广告设置到位后,各建设和施工单位加强日常检查,发现丢失或破损的,要及时予以补充和修复。
各建设单位对所负责的区域内的施工单位要规定完成时限。全市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必须按照标准内容全部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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