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提醒:切勿购买有抵押的二手房
发布时间:2020-04-12 19:48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 贺龙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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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线聚焦新疆讯(通讯员贺龙东)“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因为有了你们的帮助,我的3万元房屋定金款才能够顺利的要回来,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

       4月9日,石河子市民王某来到石河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房产中队对执法人员投诉,称自己通过石河子某中介购买了一套位于64小区的房子,价值76万元,已经付了房东3万元的房屋买卖定金,但是在房屋过户前,买方王某接到中介公司电话,该房屋有37万的银行贷款没有还清,房屋也还处于抵押状态,目前暂时不能过户,卖方希望王某先期支付37万元用于该房屋的解押。王某感觉此事风险太大,不想购买此房屋,希望执法单位能够协调解决此事。

       接到投诉后,石河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房产中队立刻派执法人员前去调查了解,基本事实与王某投诉一致,该房屋目前确实处于抵押状态。

       针对这一情况,石河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针对该中介公司及中介人员的违规行为,已经启动立案调查程序。而王某的3万元定金款建议王某走民事诉讼程序进行追回。

       石河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郑重提醒广大市民:买二手房前一定要查清楚此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否则将会承担非常大的二手房买卖风险,甚至会钱财两空。
责任编辑:刘飞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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