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一男子因非法电鱼获刑受罚
发布时间:2021-11-29 19:23 文章来源:央视美丽乡村一线聚焦 作者: 文清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治 >
11月25日上午,茶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一起洣水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涉案被告人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获刑受罚,茶陵县人民法院院长易祖斌担任该案审判长组成合议庭,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 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2021年8月24日晚21时许,江苏连云港灌云县一男子赵某手持电鱼工具,来到茶陵县下东街道小车村洣水大桥下洣江河里实施电捕鱼,上岸后被民警查获,公安机关缴获渔获共计2.67千克(其中泥鳅0.34千克,黄颡鱼0.33千克,鲫鱼0.29千克,鲮鱼1.71千克),经价格认定,非法捕捞的水产品价值为45元,同时,查获用于电捕鱼的设备一套。

▲ 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电鱼工具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某判处拘役两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同时承担破坏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修复责任,即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购买801元的鱼苗(草鱼、鳙鱼,规格5-10cm)在洣水茶陵段水域投放。

▲ 庭审现场

“电鱼”是一种灭绝性的捕鱼活动,被电捕器电击过的鱼类,即使有些能侥幸逃脱,其性腺发育也会受到损害,基本丧失繁殖能力,可谓“断子绝孙”。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都是损人不利己,请广大市民坚决予以杜绝。(通讯员 易宇 刘张泉)

责任编辑:admin

关于我们| 广告报价| 本站动态|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信息举报|

有害短信息举报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 阳光· 绿色网络工程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北京通信局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邮箱:2838403369@qq.com 电话:010-69960698 手机号:18610493210

中央新影老故事频道《记录》栏目组,《草根也要当明星》栏目组”红色之旅”和”美丽乡村”节目联合设立的综合性互联网资讯平台

备案号:京ICP备20000290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08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247号

Copyright© 2020 www.fzjdv.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