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警方成功打掉 全市首个非法买卖对公账户犯罪团伙
发布时间:2020-05-28 23:56 文章来源:CCTV央视微电影中文频道 作者: 陈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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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央视微电影中文频道湖南湘潭讯 (通讯员  彭孟强)2020年以来,湘潭县公安局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银行账户、手机卡开办、买卖等黑灰产业链的打击整治力度,深入推进“净网2020”等专项行动的开展。近期,该局成功打掉一个以福建安溪籍人吴某某为首,多名湘潭籍人员为骨干的非法买卖对公账户犯罪团伙;办案民警辗转湘潭、长沙、福建安溪等地,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扣押电脑、手机以及相关账户资料等大量作案工具,追缴非法所得10万余元。该案也是全市公安机关首次实现成链条式打击涉诈黑灰产业。

       4月14日,该县公安局按照市局反诈中心指示,对欧阳某(男,湘潭县人)一可疑账户进行核查时,发现该账户存在疑似非法买卖对公账户行为,县局刑侦大队迅速行动,于当日将其抓获。经初审初查,一个疑似非法买卖对公账户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县局高度重视,迅速抽调刑侦、网安及派出所精干力量成立“4.14”专案组。经精心研判、缜密分析、收集证据,通过循线追击、跨区域协作,先后抓获团伙成员杨某(男,湘潭市岳塘区人)、严某(女,湘潭市岳塘区人)、钱某某(男,湘潭市岳塘区人)、彭某某(男,湘潭县人)、吴某某(男,福建安溪籍人)等。

 

       经侦查查明:2019年9月以来,吴某某提供收购资金,并以5000-7000元/月工资雇请彭某某为其在湖南专门收购查验对公账户、个人银行卡。彭某某招募钱某某、刘某某(男,隆回县人)、李某(男,浏阳市人)、郭某某(男,湘潭市岳塘区人)等人作为代理,发展组织多名下线人员注册公司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公账户,以每套5500元至6000元价格进行收购,后按照吴某某的要求邮寄至广东、广西、云南等地,最终流入境外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犯罪团伙手中。代理人从中获利每套500-1500元不等;杨某、刘某某等中介通过代理人提供的信息制作虚假证明材料,违规操作办理对公账户,每套获利1500-2400元不等。该团伙共非法组织办理、买卖对公账户90余套,个人银行卡150余套。
       截止5月24日,专案组成功抓获该团伙15名犯罪嫌疑人,深挖扩线、抓捕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9年3月28日,央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银行和支付机构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组织上述行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上述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参与非法买卖对公账户,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在5年之内,受到惩戒的相关人员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不能使用支付机构提供的服务,如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收发红包、扫码付款等。
       警方提醒
买卖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已经成为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帮助的“黑灰产业”,买卖银行账户涉嫌违法犯罪,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拿自己的身份证去注册公司及办理对公账户,这样不仅会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也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同时,要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一旦发现买卖、滥开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主动举报犯罪,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自觉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值班编辑:彭浪浪   审核主任:陈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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