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第四中学老师殴打学生致耳膜穿孔
发布时间:2021-10-22 23:14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 刘炳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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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6日本刊接群众举报, 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第四中学九年级三班的李姓学生, 在2021年10月12日上课期间被课任老师打致耳膜穿孔。本刊随即派人对该事件进行了解。

2021年10月16日本刊工作人员到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河南疃镇的曲周第四中学,见到学校主管安全的张姓副校长,张副校长介绍了当时的情况,张副校长说:被打学生是九年级三班的学生,打学生的老师是该校七年级的数学老师廖*孔,当时七年级的廖*孔老师在替九年纪的张老师 ( 廖*孔老师的妻子) 上课,李姓学生在课堂没有遵守纪律,于是廖*孔老师就用书打了李姓学生,致使李姓学生耳膜穿孔,当时学校把学生送到县、市医院,市医院建议去省级医院,到省医院后医生说建议自然恢复。我们学校垫付了医药费4000元,廖*孔老师拿了1000元,后续治疗费用和赔偿正在跟学生家长谈,学校让廖*孔老师写了检查,当本刊问及廖老师的处理,张副校长多次解释, 让他写检 查了,当问及事件原因是否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张校长肯定的说 我们已经上报给了县教育局。 随即 本刊工作人员联系了邯郸市曲周县教育局,该局办公室冀主任说:这个事我们办公室不知道,或许有领导知道,我去问一下,这个问一下也是黄鹤渺渺,直到发稿,曲周县教育局无任何回复。

根据 《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严禁体罚学生。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这起事件中,廖*孔老师是七年级的数学老师怎么能够代理九年级的课程?在代理课程期间殴打学生 竟致该学生耳膜穿孔!这需要多大的怨气?象这种明显违法的甚至犯罪(耳膜穿孔六周不能恢复的要判定为轻伤,施暴者应追究刑事责任),在曲周第四中只是轻描淡写的一纸检查就过去了?汇报给曲周县教育局,教育局对此事无回复, 难道是多得都见怪不怪了吗?
来源:民生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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