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温宿县:护“薪”安 为劳动者撑起权益“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4-02-05来源:央视美丽乡村一线聚焦 编辑:秩名
“非常感谢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回家的路费有了,我们都能回家过个好年了”。一位农民工激动地说。2月4日,温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成功帮助16名务工人员拿到了应得工资,及时化解劳资矛盾纠纷,让他们能够安心回家过年。
2024年2月4日上午,温宿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迎来了一群农民工。据悉,他们16人在浙苏石化家纺科技(阿克苏)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工地打工,辛辛苦苦工作了半年多,该厂房建设项目经理周某却拒绝支付3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农民工代表与周某多次交涉,均以工程款没下来,自己也没钱为理由推脱。后来,16人来到了温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希望能帮助协调解决此事。
2024年2月4日上午,温宿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迎来了一群农民工。据悉,他们16人在浙苏石化家纺科技(阿克苏)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工地打工,辛辛苦苦工作了半年多,该厂房建设项目经理周某却拒绝支付3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农民工代表与周某多次交涉,均以工程款没下来,自己也没钱为理由推脱。后来,16人来到了温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希望能帮助协调解决此事。
图为:温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与欠薪企业负责人、劳动者共同沟通化解欠薪案件(江凯摄)
温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单位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并在同一时间联系了住建部门以及用工方周某来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现场开展调解工作。周某来到调解现场后情绪非常激动,扬言自己就是没钱,农民工爱上哪告上哪告。
为确保返乡农民工利益不受损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欠薪当事人反复做思想工作,宣传国家政策法规。从法律层面严肃强调,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随后,从情感层面劝导欠薪当事人与农民工要换位思考,体恤打工者的不易,尽快支付劳动者应得报酬。
最终,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相关人员长达三个小时的调解后,用工方周某被工作人员从情理上打动,现场通过电话的方式安排公司财务支付了16名农民工的薪资。至此,一起由拖欠工资引起的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为确保返乡农民工利益不受损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欠薪当事人反复做思想工作,宣传国家政策法规。从法律层面严肃强调,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随后,从情感层面劝导欠薪当事人与农民工要换位思考,体恤打工者的不易,尽快支付劳动者应得报酬。
最终,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相关人员长达三个小时的调解后,用工方周某被工作人员从情理上打动,现场通过电话的方式安排公司财务支付了16名农民工的薪资。至此,一起由拖欠工资引起的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图为:温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成功帮助16名务工人员拿到了应得工资,群众送锦旗以示感谢(江凯摄)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温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持续关注岁末年初的欠薪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部门及分管县领导调解力量,着力化解矛盾风险隐患,切实保障被欠薪工人都能拿到工资回家过年,维护全县和谐稳定。(通讯员:江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