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交警“九项措施”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3-06-23来源:未知 编辑:金英勤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磴口大队坚持立足工作实际,采取“九项措施”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努力为广大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强化路面管控。大队在辖区主干道、餐饮饭店、KTV娱乐场所等周边路段以及城乡结合部、农村道路等管辖区域,做到检查卡点随机化,有针对性地开展酒驾醉驾查处工作,让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无空可钻,形成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
强化重点时段。针对违法驾驶人利用执法薄弱路段“打游击”的心理,大队合理调整整治时间,查处心存侥幸的酒驾醉驾人员,防止酒后驾驶人与交警打“时间差”。
强化统筹兼顾。大队民警在严查酒驾违法行为的同时,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将“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纳入专项整治行动中,提高拦截的频率和查处的效率,统筹兼顾,进一步减少路面交通整治盲区。
强化执勤规范。要求全体执勤民辅警加强点位设置、勤务防护、警容风纪等方面的执勤规范。一线人员在执勤执法、接受群众求助时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的语言,语气庄重、平和,不得呵斥、讽刺当事人。
强化“七进”宣传。组织民辅警定期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阵地,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方式,讲清酒驾醉驾的危害和后果,帮助群众树立良好的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与交警携手共筑夏季平安路。
强化媒体宣传。充分通过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持续推送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和相关法律常识,并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曝光,广泛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倡导群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严格执法程序。要求执法执勤民警和辅警必须对酒驾醉驾集中整治中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并及时汇报情况,对血样送检、调查取证,严格按照要求限时办理,提高酒驾醉驾查处效率,切实增强严厉查处的威慑力和震慑力。
严格防护措施。积极组织民警和辅警进行执勤执法安全防护相关培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切实提高执勤民警和辅警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严防发生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当导致民辅警伤亡事故。
坚持惩教结合。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向违法行为当事人宣讲法律法规,进行现场说“法”,提高群众对“酒驾醉驾”危害性的认识,让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讯员:胡松柏)
通联: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磴口大队